2012清洗设备与清洁用品展览会暨第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行业发展论坛
作者:南京金旭保洁外包服务公司 时间:2017-02-13 09:17:4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次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新馆) 2012.4. 11–13 EXHIBITOR'S MANUAL 参 展 商 手 册 ■ This is your personal copy of exhibitor's Manual compiled to smooth your participation for the above exhibition. If you are NOT the person who is responsible for your company's EXHIBITION arrangements, Please kindly forwards this manual to the appropriate person immediately . 本参展商手册是为协助阁下顺利参加此次展览会而设,如阁下并非负责展览会的安排工作,请尽快把本手册转交到相关人士。 尊敬的参展商: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2012清洗设备与清洁用品展览会暨第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行业发展论坛的支持和参与. 本参展商手册付上有关后勤服务的资料, 以协助贵公司预早安排参展事宜. 请细阅本手册内的展览会时间表和规则与条例, 并请按时交回有关表格. 如阁下并非负责展览会的安排工作,请尽快把本手册转交适当人选。 部分规则与条例是节录自展馆的规定, 旨在保证展览会能顺利进行. 如有需要,有关单位和主办单位保留附加规则与条例的权利. 关于运输, 展架搭建, 酒店/交通/签证等资料亦连同本手册一同附上供参阅. 如有垂询,请直接与有关承办商联络. 如需其它资料或协助, 欢迎与我司或我司的代理联络. 预祝贵司参加本次展览会成功!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一.展览会联系方式 展会组委会: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86-10-85866179 传 真:+86-10-85866179 E-mail :qifa1238@126.com ; 特装展位指定搭建商: 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邮 编:1002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72#502 电 话:010-85864943 传 真:010-85864943 联系人:姚杰 13811341263 (注明:没有选择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搭建,自行选择搭建公司的展商,请与2010年3月17-18日准时将设计图施工方案以及水电申请到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办理,并交纳相关费用。) 主场标准展位搭建商 北京农展拓达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10-65096138 展品运输及进馆服务提供商: 中国外运北京公司 邮 编:10002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 电 话:(010)84601135 84601327 传 真:(010) 64677828 84601135 联系人: 曹爱珠 王芳 王军 孙继林(13511018049) 酒店入住: 北京远洋腾达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电 话:010-85863179 传 真:010-85866179 联系人:刘佳乐 二、一般资料 1)展览地点及位置图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十六号 邮政编码:100025 二、日期及开放时间 布展期 2012年4月09日 08:30—17:00 2012年4月10日 08:30—17:00 开幕仪式 2012年4月11日 09:30—10:00 展览开放 2012年4月11日 10:00—16:30 2012年4月12日 08:30—16:30 2012年4月13日 08:30—14:00 撤展时间 2012年4月13日 14:00—20:00 备注: ★ 上述正常施工时间是展馆的办公时间硬性规定的,因此需要超时施工的参展商,须于当天15:00前通过主办单位提早申请,并自行承担展馆收取之加班费。 ★ 展会闭馆前三十分种,观众停止入场。 三、规则与条例 一、展台运作 ★ 组委会将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参展商展位,即合约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将展位费用的50%或全款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组委会给予保留。否则,参展商何时付款,组委会在何时重新安排展位,并不再通知参展商,同时组委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参展商展位费用余款于2012年3月10日前付清。否则组委会视其自动放弃参展,组委会将不再保留展位,之前所交的展位定金不退。 ★ 参展商应紧守展览会之开放时间,不可无人看守展台。 ★ 展览会正式开幕后,除非经主办单位特别批准,不得把展品搬离展台或展馆。 ★ 在展览适合后一天正式闭馆前,不可拆卸展台及搬走展品。 ★ 参展商不得在展览场内零售展品。 二、工作证/参展证 主办单位将发出参展证作展馆入场之用,不论于布展期、展会期间及撤展期,均须配戴。参展证不可转让他人,弃掉前必须先行撕毁。如有遗失,请立刻通知主办单位。 三、领取参展证 参展单位需到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正门展商报到窗口凭参展商报道表格或公司名片领取参展证。 四、保险、责任及危险 ★ 于布展期、展览会期间及撤展期内,参展商须自行承担及负责赔偿与其有关人士及财物引起之支出或赔偿要求。主办单位及场地负责人恕不负责。 ★ 主办单位极力建议参展商为其展品或其它贵重财物购买保险,以作失窃、遗失、损毁及火灾之保障。参展商亦应为其它工作人员及观众观买第三者保险。 ★ 在主办单位不能控制之情况下,由于任何限制或条件,导致展台不能兴建、完工、改建、拆卸;或展馆未能提供某项服务;或完全取消或部份取消展览会;或规例与守则有任何更改,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五、保安 ★ 主办单位采取整体性保安措施,但展览会期间及布展或撤展期内,任何展品或参展商其它财物之遗失或损毁,任何人士之伤亡等,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 展馆内将提供基本保安服务,但参展商必须自行小心保管展品及财物,主办单位不必为之负上责任。 六、消防与安全条例 ★ 展馆内严禁吸烟 ★ 展馆内严禁生火 ★ 展台内严禁存放润滑剂空罐(展品除外) ★ 所以运进展馆之易燃及爆炸性物品必须事前向消防部申报及获批准。 四、 展台搭建 标准展台和豪华标展 备注: ★ 光地特装展位:租用光地的参展单位必须使用组委会指定的特装展台主场搭建商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如自己委托的搭建商搭建展位,该搭建商在进馆前必须向指定主场搭建商缴纳安全保证金,(根据企业性质及面积大小不同)否则组委会不允许进场施工,如在展会期间不出任何问题,保证金在展会结束后如数退还。还须将该承建商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及传真告之展览组委会,以作记录。进场施工前请将设计图纸报交展会指定特装搭, 建商,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台地面铺地物及其它设施(如地毯、桌椅、电源等),所有铺地物可用双面胶粘于地面上。展馆地面严禁使用油漆或胶水。所有电源及水源的接驳须由大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接用。 特装展位面积及位置由组委会根据参展协议划定,展商及搭建商不得随意挪动或侵占他人位置,否则相关损失及责任由展商或搭建商负责。特装展位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守展馆施工及安全要求:场馆承重3吨/平米(展品有操作振动部位,地面承重能力减少50%)。 特装展位在进馆布展时还需向全国农业展览馆交纳光地搭建管理费:国内企业人民币26元/平方米、国外企业人民币55元/平方米以及电箱费用,(电费根据用电功率而定)以上费用由展商或展商所委托的搭建商到组委会指定的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交纳。参展商指定的搭建商工作人员须向组委会指定搭建商申请办理施工证及缴纳管理费,外地的搭建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施工证需要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证人员不得进入展馆布展。(注明:以上所有报管所需资料必须与2012-3月15-16日到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办理,3月17日-30日报馆需增加管理费20%的费用;迟于3月30号以后报馆的需增加50%的费用。 为安全起见,特装展位展商必须通知组委会所选择的搭建商及其联系方法,并督促特装搭建商将施工图、电气图在进馆前25天递交或传真给组委会特装展位指定搭建商: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供有关部门对其安全性进行审核。因展商或搭建商延误造成的后果由展商或搭建商负责。 特装展台管理费及其它服务收费明细表 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是主场搭建商,为农展馆工程管理部代收展会管理费及电费,收费标准:国内展商每平米20元人民币;外资及合资企业每平米40元人民币;施工证件:10元/张;货车车证:50元/张/次; 展台水、电、气收费标准: 展台照明用电 24小时供电 临时用电 10A/220V 400元 15 A/220V 800元 <10A/220V 300元 15A/220V 500元 15 A/380V 1200元 10A/220V 400元 10A/380V 800元 30 A/380V 1800元 <15A/380V 500元 15A/3800V 1000元 注: 1.特装展台,邮特装搭建商负责电源至展位之间的电线连接。 2.现场提交电源申请,加收50%的加急费。 3.注:布展临时用电,材料需自备 15A/380V 800元 30A/380V 1500元 30A/380V 1200元 60A/3800V 2500元 接水管理费 100A/380V 3000元 管径15mm 1000 150A/380V 4000元 管径20mm 1500 200 A/380V 4500元 二、参展单位如果自己委托其他搭建公司,不是用主办指定的搭建商: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由参展单位或委托的搭建公司请于2012年3月15-16日将设计图和施工方案交到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审核,并交纳相关费用及安全押金;主场搭建要加收适当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费。特装展台管理费收费标准:国内展商每平米26元人民币;外资及合资企业每平米55元人民币;安全保证金交纳方式:100平米以下的展台2万元,101-200平米的展台3万元,201-300平米的展台4万元,300平米以上的展台5万元;特装展台在展会期间所有安全不出任何问题,在撤馆时间内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清除展馆,保证金在展会结束30日后如数退还;施工证30元/张;货车车证100元/张/次; 请到以下地址办理相关手续: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0号远洋国际中心C座1301室 联系人:姚杰 010-85864943 13811341263 展台照明用电 24小时供电 临时用电 10A/220V 1600元 15 A/220V 2200元 <10A/220V 500元 15A/220V 1800元 15 A/380V 3000元 10A/220V 600元 10A/380V 2200元 30 A/380V 4000元 <15A/380V 700元 15A/3800V 2500元 注: 1.特装展台,邮特装搭建商负责电源至展位之间的电线连接。 2.现场提交电源申请,加收50%的加急费。 3.注:布展临时用电,材料需自备 15A/380V 1200元 30A/380V 3500元 30A/380V 1700元 60A/3800V 4500元 接水管理费 100A/380V 5500元 管径15mm 2000 150A/380V 6500元 管径20mm 2500 200 A/380V 7000元 展馆高度限制展架适合高为5米 所有租用光地参展商和个人承建商必须依照主办单位之布展及撤展时间表。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及同意,提早进馆及撤馆一律不获批准。 三、布展及展览会期 ★ 参展商须自行负责展台地面之覆地物,所有地毡及覆地物可用双面胶纸贴于地上。展馆地面严禁使用油漆或胶水。 ★ 请注意所有电力及水力安装必须经由大会指定承建商承办。 ★ 展馆天花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四、撤展期 ★ 所有施工用物料、空箱、展品及宣传物品必须在展览会拆卸期后尽快清理于展览场外,否则参展商或其私人搭建商必须缴付有关清理费用。 五、加班费用 如任何参展商或/及其委托之搭建商于2012年4月09-10日17:00后需要加班请于当日下午15:00前向主场搭建商北京新视觉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申请及缴纳加班费用。详情请见下表: 加班时间 加班费用 17:00—24:00 每个展台为人民币2000一小时 24:00以后 每个展台为人民币3200一小时 备注: ★ 加班费用按每小时计。 ★ 加班费不按展台面积计算,而按每个展台计算。 六、展台清洁 ★ 主办单位在展览会开幕前及展会期间,每天提供展馆清洁服务(展品除外),请于展会期间在闭馆时把废物放置展台外的行人通道上。 ★ 展览会期间,标准展台之清洁(展品除外)由大会指定承建商负责,而租用光地之清洁,则由个别承建商负责。另外,参展商亦应经常保持展台整洁。 ★ 参展商须自行安排清理包装物料、纸箱、空盒、装箱、建筑废料等,并承提所有有关费用。 七、电力供应 ★ 为安全起见,所有展场内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需要特别电力的参展单位(如不同电压、频率或接驳)请提前向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提出申请,并承担电源接驳费及电费。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不得使用闪光/闪动的照明或霓虹灯。。 ★ 需要特别安排(例如不同电压、频率或按驳)之参展商须自行准备或透过大会指定承建商安排变压器、变流器等。 ★ 由于展馆之电力供应有限,主办单位可能须作定量电力分配,参展商可准备不间断电源(UPS),以作后备之用。 ★ 个别展台获照明及电力供应之前,若参展商需要电力作测试之用,须与大会指定承建商联络,以便提早安排,该服务将收取额外费用,并视乎技术上是否可行方可作实。 ★ 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过一个插头。 ★ 严禁使用万能插头。 ★ 严禁使用闪光/闪动之照明或霓虹灯。 ★ 中国展览会之照明接驳及分驳 ·参展商可按指定展台承建商提供之租用表、租用照明及动力电源设备,所列价格已包括由总电源接线至展台、耗电量、技术人员、安全检查及安装。每一电源只可在同一时间内接驳一件电器用品。严禁使用动力电源作照明用。 展具租赁 备注:如需电器及其它物品也可联系 全国农业展览馆 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施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所有在全国农业展览馆进行展览施工的单位。 三、规定: 1、 施工单位(包括自行搭建展台的参展商)在进馆施工前须办理展台施工、用水、电及压缩空气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 在全国农业展览馆进行展台搭建的施工单位(包括自行搭建展台的参展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施工环保规定》、《全国农业展览馆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全国农业展览馆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3、 凡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展览会所有标准摊位的施工,均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展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 4、 施工人员进入全国农业展览馆院内、馆内,应随身佩戴由全国农业展览馆公司施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施工办)核发的本人本届展览会的施工证件,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施工证不得涂改、复制、转借。 5、 展览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地面、墙面不得钉钉、打孔。不得在墙面、柱面张贴宣传品。不准损坏展馆一切设施。 6、 施工搭建单位在全国农业展览馆院内禁止使用针棉织品和各种弹力布做装饰材料。 7、 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网架、柱子、横梁、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 8、 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9、 展台设计要考虑结构安全合理,搭建须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展台结构要牢固可靠。搭建展台不得超出承租面积,高度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10、 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11、 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应分开使用。每路电源应分别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 12、 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13、 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14、 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15、 施工面积和施工人数、水、电及压缩空气用量与申报必须一致。 16、 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堆放在展位或中心院内。 17、 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对以上规定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注:全国农业展览馆施工管理办公室对以上各项内容条款具有修改及适合终解释权。 农展施工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 此页面产品介绍与文章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官方观点,如有版权者需要删除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文章!
二、租用光地